对于申请人缴纳专利年费时,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中存在“被”拖延,“被”产生滞纳金常见问题。
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要求缴纳的年费是当年第一年的;而有些专利申请由于其它各种原因,授权时间的推迟,当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中要求缴纳的 当年年费是第二年年费。那些授权比较快的专利申请人,在缴纳完专利局授权通知中的专利登记费、证书印花税和第一年年费,两个月后才能拿到专利证书,在刚拿 到专利证书的专利权人,却面临缴纳第二年专利年费的问题,因为在拿到专利证书的时候已经接近甚至超过该专利的申请日。专利权人往往认为才刚缴纳了年费,这 时专利权人如忘记及时缴纳第二年的年费,专利局就会发出“缴费通知”提醒申请人,超过期限便会产生滞纳金。
总的来说,一来浪费专利局的人力资源,申请人负担了不必要的滞纳金,比较繁琐且容易出现错,希望专利局相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改善。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立场,转载请注明来自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