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一。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发明创造
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权无效。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确定不具备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即可做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二。不属授予专利权的法定领域
《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条所述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即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确认该请求属实,即可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立场,转载请注明来自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