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询热线:400-060-2848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利转让
  • 专利权人想将自己发明的专利转让,除了网络、媒体推广渠道以外,其实自专利获得授权之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源库已将该专利的信息公开

    2016-02-18|评论(0)|阅读(332)
  •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

    2016-02-18|评论(0)|阅读(267)
  • 专利转让费是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05%的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专利转让的金额扣除相关税收及费用之后,按20%个人所得

    2016-02-18|评论(0)|阅读(195)
共3条

400-060-2848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周六 8:30-12:00

51036361

客服QQ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电子大厦8楼全层

关于我们成长/动态联系我们投诉建议 专利问答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6006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