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询热线:400-060-2848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利问答 > 国际专利问答 >

欧盟专利申请途径

发布时间:2016-02-18 14:26:13阅读:评论:0

目前欧洲专利申请可采取两种途径:通过巴黎公约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

巴黎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于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订,1884年7月7日生效。巴黎公约的基本目的是保证一成员国的工业产权在所有其他成员国都得到保护。《巴黎公约》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独立性原则,
4、强制许可专利原则,
5、商标的使用,
6、驰名商标的保护,
7、商标权的转让,
8、展览产品的临时保护。

专利合作条约(PCT)

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PCT主要涉及专利申请、检索、审查以及其中包括的技术信息的传播的合作性和合理性的一个条约。是继巴黎公约之后专利领域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立场,转载请注明来自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本文地址:http://www.keoan.com/content-9-49-1.html

400-060-2848

周一至周五 8:30-18:00

周六 8:30-12:00

51036361

客服QQ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电子大厦8楼全层

关于我们成长/动态联系我们投诉建议 专利问答 网站备案号:粤ICP备16006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