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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知识产权行业政策大合集

发布时间:2017-08-14 17:31:12阅读:评论:0

半年的时间说长不长,但转瞬即逝。也许你并没有察觉,在短短6个月的时间里,行业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也许你并没有突然感觉到,但是在一点一滴中,知识产权行业已经越来越被关注和重视。在此,IPRdaily就与大家一同回顾在2017年的上半年,那些支持并影响着知识产权行业的政策文章。

 

习近平: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

摘要: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7月17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研究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问题。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李克强总理:要推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

摘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决定将《快递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务院


国务院在「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


摘要: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7个自贸试验区,分别印发总体方案,并就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作出明确部署。

 

 

国务院同意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附公告原文)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发布: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摘要: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印发


摘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明确2017年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本计划。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知局:2016中国专利数据排行榜


摘要: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发布了2016年主要工作统计数据及相关情况。分别公布了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PCT专利申请情况、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情况及其余有关项,并同时总结了2016年我国发明专利主要呈现的4个特点。

 

 

国知局:关于专利电子申请有关事项的业务通知

 

摘要:根据《关于专利电子申请的规定》(局令第57号),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电子申请相关手续办理,适应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升级,以及电子申请在线业务办理平台使用,公布了有关事项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职业新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出炉(全文)


摘要: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努力实现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新修改《专利审查指南》内容明细!(4月1日起施行)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出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公布后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改明细公布(附对照表及规定全文)


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作出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公布后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国知局专利代理惩戒决定(附决定书)


摘要: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给予王凌霄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



国知局: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通知


摘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权利人提供更多的争议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工作。



国知局:报送「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2016总结及2017计划通知


摘要:为加强国家专利导航各类试点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分类指导和规范管理,现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国家专利协同运用试点单位、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备案在册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以及试点示范园区,就做好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国知局: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试点县(区)的通知


摘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县评定和复核工作的函》(管函〔2016〕17号)要求,经综合测评和充分研究,确定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等36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福建省武夷山市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示范时限自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确定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等66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等8个县(市、区)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区),试点时限自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


 

国知局:关于废止51号公告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的公告


摘要:经研究决定,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一、废止《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一号);二、修改《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国专发法字[1993] 第307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


摘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城市申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和我局评审,确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9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时限自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



2017年国知局公开「各部门政务」工作要点


摘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验收结果公布


摘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验收评审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40号)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单位对2016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担单位整体工作开展情况和评议项目进行了量化考核,并组织专家进行了验收评审,公布了验收结果。



国知局:公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


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5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的遴选工作。经城市自愿申报、省级财政、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苏州、宁波、成都、长沙、西安、郑州、厦门、青岛等8个城市作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国知局:集中治理专利代理资格挂靠行为(附通知及举办方式)


摘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职业资格改革组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专利代理行业“放管服”工作,巩固和深化前一阶段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于2017年 6月至8月针对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证行为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国知局:开展2017年企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设试点工作通知(附申报书)


摘要: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17〕25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2016年企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内容。

 


国知局:7月1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附3种专利申请新表格)


摘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为了便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代理机构了解有关规定、准确办理相关业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涉及到的《办理证明文件请求书》、《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和《专利文档查询复制请求书》3张表格进行修订完善。



国知局:专利新收费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附新收费表)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270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国知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附全文)


摘要: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商标局


商标局第二批41个商标受理窗口公布(地址+电话 )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等第二批41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7年3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商标申请人可自行网上申请商标(3月10日起施行)


摘要: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商标局公告】商标网上申请扩大至续展、转让、变更! 


摘要: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商标网上申请系统受理范围由仅对商标代理机构扩展至商标代理机构、国内申请人、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业务范围由仅接受商标注册申请逐步扩大至商标续展、转让、注销、变更等商标业务申请。



【商标局公告】商标注册官费降至300元!变转续等降50%(附新收费标准)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自2017年4月1日起,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

 


商标局:《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公布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方便申请人在线查询和申请注册商标,将商标五方会谈2015年以来,中美欧日韩五方共同接受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予以公布。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和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查询和填报。

 


商标局:第三批商标受理窗口名称+地址+电话(附:第一批和第二批名单)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方便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根据《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经研究,批准辽宁省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第三批20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受理窗口,2017年6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

 


版权局

 

版权局:未经授权传播央视2017春晚,将被依法查处!


摘要: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传播影响范围广泛的重要文化产品。为维护中央电视台2017年春节联欢晚会的网络版权传播秩序,现将该作品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国家版权局:统一启用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等申报表通知(附申请表)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国版发[2013]4号),国家版权局制定了《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申报表》《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申报表》《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软件正版化)申报表》《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申报表》,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启用。



国家版权局:「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通知


摘要:为妥善解决当前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出具、制发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为网络条件下制发、出具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提供便利和保障,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和《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规定,就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的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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